文章來源 :足球報
記者程善報道爭議極大的有俱引援中國職業聯賽引援調節費製度 ,渴望得到終極審視和修正,乐部之前從各俱樂部收取的申请收那筆巨額引援調節費,也將麵臨終極拷問,调解到底製度是费足要廢止還是繼續?到底之前收到的錢是真的有合理合法的用途還是最終原路返還退回俱樂部,都有可能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有所定論。面临
促使中國足協不得不對此做出反應的终极原因是 ,一家此前交過引援調節費的拷问俱樂部 ,申請收回此前交的有俱引援費用 ,除了有其他俱樂部並未按照規定上交的乐部理由之外,該俱樂部也提出了生存的申请收理由 ,畢竟目前中超各俱樂部普遍遭遇運營危機。调解既然中國足協收取該項費用名不正言不順,费足說是面临用於青訓卻因為無法出賬一直存在銀行,收取了還不能出具發票 ,终极甚至還有俱樂部一直未交,那麽如果能收回這筆錢用於俱樂部運營,當然是合理訴求 。
據了解,足協領導已經責成有關部門就此事進行討論,爭取給出解決方案 。如果真的退還,顯然不會隻退一家。
引援調節費最早始於2017年,中國足協在《關於2017年夏季注冊轉會期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俱樂部如引援支出超過合理區間,在中國足協注冊辦理球員注冊轉會時,應提供俱樂部自有賬戶匯款至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的證明(標注俱樂部名稱),若手續齊全 ,中國足協注冊辦公室將為俱樂部辦理球員的注冊轉會手續 。
2018年2月 ,中國足協公布《關於執行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補充規定》 ,其中強調:在轉入球員過程中,俱樂部存在逃避繳納引援調節費的事實和行為 ,經中國足協核實,涉及的俱樂部將給予扣除2018賽季聯賽積分的處罰並應補繳引援調節費,同時,中國足協將暫停該球員的參賽資格 ,直至俱樂部補繳完成 。規定中還就扣分標準給出了明確說明 ,最高可達15個聯賽積分 。也就是說 ,足協此時的態度已經非常強硬了,逃避繳納調節費 ,球員暫停參賽資格 ,球隊扣除聯賽積分。
2018年起 ,中國足協先後幾次公示了調節費上交情況。
2019年2月22日中國足協發布《關於2019賽季中超 、中甲聯賽繼續執行引援調節費政策的通知》 。
2019年12月31日中國足協公布《中國足球協會關於2020賽季職業聯賽政策調整的通知》,其中規定 :“國內球員及外籍球員轉會引援調節費用標準保持不變,調節費征收由全額收取改為差額收取(即隻對轉會費超出標準部分征收調節稅)” 。
中國足協有關引援調節費有據可考的最後一次公示,是在2019年3月19日 。也就是說,從2019年夏窗開始,就沒有再公示過相關信息 。截至2021年冬窗 ,引援調節費最新的一筆繳納是深足俱樂部為金特羅繳費。
媒體統計 ,加上2018年 ,累計8名外援的轉會涉及到繳納調節費,分別是保利尼奧 、塔利斯卡(廣州恒大淘寶)、哈姆西克 、卡拉斯科(大連一方)、巴坎布 、比埃拉(北京中赫國安)、費萊尼(山東魯能泰山)與莫德斯特(天津權健) ,以上球員轉會繳納的調節費總額約十幾億人民幣。加上金特羅,國安 、恒大 、大連人 、魯能、權健、深足,都交過這筆錢。
但引援調節費這個收費項目 ,自設立之初就爭議不斷。
首先,足協當時計劃將這筆資金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 ,以用於足球基礎設施建設 、青少年足球發展等事業 ,但是根據社團及基金會的相關管理條例,這項調節費收費無法計成某家單位的捐贈費用,這已經觸碰了社團管理和收費的多條管理規定 ,一些財務規定和製度甚至難以逾越。具體來說,就是收取時無法給俱樂部出具發票 ,而所收款項也因為社團管理和收費的多條管理規定,無法如設計初衷般正常使用 。
第二 ,上海海港未能為阿瑙托維奇上交調節費也引發廣泛爭議。
上海國際港務(集團)公布的2020年度的年報中 ,第十一節財務報告的其他應付款一欄中顯示,上海上港俱樂部(現上海海港)仍有數額為1.4953億人民幣的引進外援阿瑙時的調節費未支付給中國足協。同樣是國企的山東給費萊尼交納了調節費 ,但海港俱樂部卻未上交,甚至阿瑙托維奇已經於2021年夏窗轉會離開,這讓這項製度的存在 、這項費用的收取,爭議巨大。
此前有媒體報道 :“據足協內部人士透露 ,主管財政大權的陳戌源對前任留下的引援調節費政策有自己的意見——既然中超公司和中國足協都不能給俱樂部開具發票,那就不應該繼續收取俱樂部的費用 。這也就是為什麽阿瑙的調節費隻存在於賬目之上一年而遲遲未付 。”如果此報道屬實,意味著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也意識到了引援調節費的問題,那麽,這次有中超俱樂部索要之前上交的調節費,就是調整這項政策最好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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